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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大腦將過去經歷的種種事件的感受 和經驗,儲存在腦中的特定神經網路中,這些資訊就是記憶(Memory)。透過它我們能夠知道我是誰,我都經歷過什麼,我喜歡什麼,我又討厭什麼。
目前被廣為接受的對於記憶過程的三階段模型,是在理查德·阿特金森(Richard Atkinson)和理查德·謝弗林(Richard Shiffrin)於1968年提出的理論模型上建立起來的。它包括編碼,存儲,和檢索三個階段。
編碼(Encoding):將感知到的信息轉化為可儲存的形式。這包括將外部刺激轉化為神經訊號,並在腦中建立相關的連結
儲存(Storage):將編碼後的資訊儲存在腦內特定區域或神經網路中。這可以是短期記憶(較短暫的記憶)或長期記憶(相對持久的記憶)。
檢索(Retrieval):將儲存的資訊提取出來以供使用。這意味著從大量的儲存資訊中找到特定的記憶
人類的記憶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,包括神經傳導物質的作用、突觸連結的強度、腦區之間的相互作用等。此外,情緒、情緒和經驗也會對記憶的形成和儲存產生影響。
根據記憶持續的時間長短,我們將記憶分為工作記憶(短期記憶)和長期記憶兩種類型,他們是我們大腦中兩種不同的記憶儲存系統。它們在持續時間、容量和處理方式等方面有著顯著的差異。